112學年度第2學期「專業證照」獎勵申請事宜
為鼓勵真理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學生考取專業證照,以提升其專業知能及競爭力,依據「真理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,辦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事宜。
證照獎勵申請:
(一) 提報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05月21日(二)止。
(二) 須滿足下述兩點申請條件:
- 本次申請受理證照核發生效日期在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間。
- 申請獎勵之證照名稱,應與「真理大學系所專業證照分級補助表」(參考附件1,列有資管系獎勵證照) 中申請人所屬學系表列之證照名稱一致,始得提出申請。
(三) 請欲申請學生備齊「證照補助資料表」(見附件2)(申請人填寫處需完備)及相關資料—身分證正面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本人存摺影本、證照正本(系所驗畢立即歸還)及影本。
(四) 完成上述資料後,請將「證照補助資料表(含相關資料)」送就讀系所審核。系所審核檢附資料是否符合並依規定辦理。缺件須能於申請期結截止前補件,資料有誤退回重送。
(五) 特別提醒:
- 本人存摺影本請與入學提供帳戶一致;另外華銀、中信銀、淡水一信免扣匯款手續費外,其他金融機構須扣手續費30元。
- 教與學發展中心屆時依規定複審系所初審通過之申請表單,核算獎勵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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