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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 函

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十二月份舉辦「規劃請購、招標決標、履約驗收之採購責任、刑事責任與權益保障」專業研習
一、依工程會函釋,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,「承辦採購人員」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、招標、開標、審標、比價、議價、決標、訂約、履約管理、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;「監辦採購人員」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、比價、議價、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。
二、本研習針對「承辦採購人員、監辦採購人員」之業務設計,於推動各項施政作為,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,如何積極敬業服務?如何避免失職觸法?如何避免灰色地帶?負有採購責任?負有刑事責任?若需配合檢調機關調查時,如何因應…等,將對採購責任、行政責任、刑事責任有正確認識,貫徹依法行政、保障權益。
三、本研習由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、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、中華國土人才培訓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共同主辦;並經核定,為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」終身學習機構、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」TTQS訓練機構。
四、全程參與學員,可依行政院所屬「人事行政總處」、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」、「工程會」、「營建署」之相關規定,登錄:「公務人員、技師、建築師、景觀師、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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