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理大學103學年度暑期班實施計畫公告
真理大學103學年度暑期班實施計畫
一、 本校為協助學生解決重(補)修問題,依據「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,特設立103學年度暑期班(以下簡稱本班)。
二、 本班於104年暑期(7月上旬至9月上旬),分為上、下兩期舉辦,每期上課6週
(期中、期末考試各計1週)。
三、 暑期班上期預定開設科目,俟彙整各學系提報學生申請開班登記資料,衡酌本計畫第四條、第五條相關規定後,於5月下旬公佈;暑修班下期預訂開設科目俟補登記完成後於7月中旬公佈。
四、 同一科目以開高學分為原則(所修學分高於本系學分者採計本系學分)。
五、 每班人數不得少於15人,未達15人者不予開班,情形特殊須經核准,始得開班。
六、學生暑期所修學分每期最多不得超過2科或6學分(應屆畢業生得酌增1科或3學分),且所選科目上課時間不得衝突。
七、參加本班之學生,應依照規定繳納學分學雜費(各科目收費標準明列於預定開設科目表)。學生一經繳費,除學校停止開班外,概不得要求退費,若自行退選未上課者,該科目成績以零分登錄。八、學生暑期所修科目成績考查規定如下:
(一)暑期上課期間每一科目,無論上、下學期,凡缺課達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
(含遲到、早退)者,即予扣考;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三小時計。
(二)成績及格或不及格,均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。
(三)暑期所修學分不與學期學分合併累計;暑期成績亦不與學期成績合併計算,惟暑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併入畢業成績計算。
(四)成績不及格,不得補考。
(五)其他未規定者,悉照本校學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九、 各學系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利用暑期修習課程:
(一)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補修者。(含停修、必修課程衝堂查證屬實者及因擋修致未能修習後續之課程者)
(二)因轉學、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。
(三)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。
(四)修習輔系、雙主修(學位)者。
十、 暑修之登記、註冊、選課、繳費、上課等重要日程如下:
(一)上學期課程
1、 補登記日期:6月9日起至6月12日止於註冊組。
2、 註冊、繳費日期:6月17、18日於註冊組、出納組。
3、 公佈開班科目及時間表:6月29日於教務處公佈欄。
4、 上課日期:7月6日~8月2日。
(二)下學期課程
1、 補登記日期:7月14日~7月16日止於註冊組。
2、 註冊、繳費日期:7月23、24日於註冊組、出納組。
3、 公佈開班科目及時間表:8月3日於教務處公佈欄。
4、 上課日期:8月10日~9月6日。
十一、 本計畫若有異動,以另行公告之暑期開班科目配置表及有關注意事項為準。
一、 本校為協助學生解決重(補)修問題,依據「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,特設立103學年度暑期班(以下簡稱本班)。
二、 本班於104年暑期(7月上旬至9月上旬),分為上、下兩期舉辦,每期上課6週
(期中、期末考試各計1週)。
三、 暑期班上期預定開設科目,俟彙整各學系提報學生申請開班登記資料,衡酌本計畫第四條、第五條相關規定後,於5月下旬公佈;暑修班下期預訂開設科目俟補登記完成後於7月中旬公佈。
四、 同一科目以開高學分為原則(所修學分高於本系學分者採計本系學分)。
五、 每班人數不得少於15人,未達15人者不予開班,情形特殊須經核准,始得開班。
六、學生暑期所修學分每期最多不得超過2科或6學分(應屆畢業生得酌增1科或3學分),且所選科目上課時間不得衝突。
七、參加本班之學生,應依照規定繳納學分學雜費(各科目收費標準明列於預定開設科目表)。學生一經繳費,除學校停止開班外,概不得要求退費,若自行退選未上課者,該科目成績以零分登錄。八、學生暑期所修科目成績考查規定如下:
(一)暑期上課期間每一科目,無論上、下學期,凡缺課達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
(含遲到、早退)者,即予扣考;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三小時計。
(二)成績及格或不及格,均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。
(三)暑期所修學分不與學期學分合併累計;暑期成績亦不與學期成績合併計算,惟暑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併入畢業成績計算。
(四)成績不及格,不得補考。
(五)其他未規定者,悉照本校學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九、 各學系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利用暑期修習課程:
(一)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補修者。(含停修、必修課程衝堂查證屬實者及因擋修致未能修習後續之課程者)
(二)因轉學、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。
(三)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。
(四)修習輔系、雙主修(學位)者。
十、 暑修之登記、註冊、選課、繳費、上課等重要日程如下:
(一)上學期課程
1、 補登記日期:6月9日起至6月12日止於註冊組。
2、 註冊、繳費日期:6月17、18日於註冊組、出納組。
3、 公佈開班科目及時間表:6月29日於教務處公佈欄。
4、 上課日期:7月6日~8月2日。
(二)下學期課程
1、 補登記日期:7月14日~7月16日止於註冊組。
2、 註冊、繳費日期:7月23、24日於註冊組、出納組。
3、 公佈開班科目及時間表:8月3日於教務處公佈欄。
4、 上課日期:8月10日~9月6日。
十一、 本計畫若有異動,以另行公告之暑期開班科目配置表及有關注意事項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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